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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我在"面簿"被兩位朋友tagged在她們做為今年總結的視頻裡。
兩位都是應為偶像而認識的,兩位都是通過網絡而結交的。
分別,一位有過一面之緣而且是本地人;另一位遠在美國,從沒有見過她本人,只看過照片。

先說說身在比較遙遠的那位小姐。

我們是通過網上論壇而認識的。偶像就是已解散的韓國天團High Five of Teenagers,俗稱H.O.T.。
雖然已解散有十年之久,但還是有很多人支持著他們。
我們這些默默支持他們的粉絲,也成為"白天使"(white angels)。

那個論壇稱為DTH (Dedicated to H.O.T.),是個對我而言廷另類和難得的地方。
所謂的國際化,我想就應該是那樣吧!

真的很多來自世界各地不同的人。
甚至有些國家聽都沒有聽過,時差也真的很大。
但在那裡,大家都有種莫名的互相尊重,和其他論壇完全不一樣。
這種"接受"是難能可貴的。
應為通常大家會加入同一個論壇,是應為有同一個興趣。
但可惜在大部分的論壇上,除了那個共同的興趣,人們就無法客觀的面對成員的其他喜好。

可我們是人。至少在我活的27年裡,還沒有遇過一個只愛和支持一個偶像的人。
支持多過一人,在我看來不是應為不能從一而終。
那只不過是我們也有看到並且欣賞其他藝人的努力和才華罷了。
而且支持的程度也不可能各個都一樣。
人可以為偶像瘋狂,但也要明白現是生活的差異和責任才對。

不過在DTH就少了這種問題,所大家都和睦共處。
我們在2010年也參與了幾項projects,有了些共同的美好回憶。
前陣子還算廷活躍的我,被tagged,其實也沒有很意外。
很高興能和論壇裡頭的某幾位成員以建立了較深一層的友誼。
話題也擴大到偶像以外了,感覺還挺不錯的。

現在談談本地的那位朋友吧!

認識我的,再看看我這部落格的版面就知道,當然是和"他們"有關嘍!
對了!就是五月天!我看我這輩子,沒有也不會更愛另一個團體或樂團了。

我們是應為他們來開本地首場大型戶外售票演唱會-「DNA無限放大版」而結緣的。
應為那時是四月份,剛好是瑪莎的生日。(哦,說起來我好像遇到兩次了)
所以我們這些五迷就私下商量著如何給他驚喜。

畢竟他們也明言過不收禮物,應為覺得他們沒有缺些什麼,就算有也能自己買。
那時候是想做個新加坡獨有的Kallang Wave。
但當天卻可能是應為場地太大,讓安排失控,導致未能呈現出原本的計畫。

雖然說有些失望,但也能從互相連絡時的對話感受出彼此對他們的愛與支持。
我們在演唱會後鮮少有聯絡,所以被tagged的時候很意外。

視頻裡,和DTH的有所不同是我並沒有在裡頭。
裡頭出現的僅僅是五月天和她身邊的朋友。

但談到其中含意,是五迷都應該會懂吧~
應為所有五迷都是朋友,都像一家人,就只應為我們愛著和支持著同樣的那五個人。

我相信我們還會有機會再見,也有可能可以成為更要好的朋友。
畢竟,這三年來,我應為他們也結交了幾位好友。

緣份這種東西就是這麼奇妙,不是嗎?
我們雖然會處在不同的座位,但已經說好了,1月22日,我們要再一起high翻天!

寫這篇博文的原因?
只是想記錄下我當時的感動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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